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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保證基金(澳門)
退休基金
資金保證基金(澳門)
基金管理實體
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
澳門金融管理局批准日期
05/09/2013
社會保障基金登記日期
18/06/2025
基金投資類型、策略
及目標
及目標
本基金的投資風險類別為低,旨在透過投資於一項以保單形式簽發的投資項目(下稱「該保單」),從而為本基金提供本金保證。有關該保單及其保證機制的簡介,詳見管理規章附錄一。 投資於本基金的供款或金額,在扣除管理規章第八條第(1)(a)項的認購費(如適用)後,該淨金額將以港元或兌換為港元等額(如適用)投資於本基金中,然後投資於該保單中,該淨金額可享有該保單提供的本金保證。本金保證以港元釐定。本基金只保證港元單位價格不會下跌,以提供本金保證。 本基金的澳門元單位價格是以港元單位價格換算所得及受兌換率波動所影響,本基金並不擔保澳門元單位價格不會下跌。 本基金除備有本金保證外,將以每月為成員提供相等於或高於澳門金融管理局所公佈最新的澳門元儲蓄存款利率為目標,而利率不會少於0%。為成員提供之實際利率將由保證人完全酌情釐定並可不時作出更改,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基金之實際投資收益、已變現和未變現之資本盈利或虧損、投資及營運開支,儲備經費或補足金額水平,以及投資市場情況。該利息(如有)一般將反映於港元單位價格變動上。
投資管理費
每年最高為本基金資產淨值之2%,並逐日累計。
受寄人費
作為提供本管理規章下的託管服務的報酬,受寄人應有權收取受寄人費,而這些費用每年最高為本基金資產淨值之0.5%,並逐日累計。
認購費
按供款金額收取不超逾5%的費用,並從供款中扣除(或與管理公司預先協定後由參與法人或參與人另行繳付)。為免生疑問,過往服務年資供款(如有)不會被收取認購費。
贖回費
不設
單位價格貨幣
港元
風險評級
低
基金管理規章
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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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更新)
*倘有其他費用,請參閱基金管理規章或向所屬的基金管理實體查詢。